临沧镇康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考场介绍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遇赶集日全天办公,无赶集日周六下午办公。 一、机动车业务 1、9人(含)非营运普通载客汽车和总质量3500kg以下的非营运、货运普通载货汽车的注册、转移登记及补/换领行驶证业务(不包含进口机动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 2、9人(含)非营运普通载客汽车和总质量3500kg以下的非营运、货运、营转非普通载货汽车(不包含进口机动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变更车身颜色、粘贴车身广告、变更联系方式、变更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业务; 3、除进口机动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4、汽车类所有车型的监销/解体; 5、所有车型的汽车类补/换领号牌、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换领登记证书业务; 6、所有车型的临时号牌登记业务。 二、驾驶证业务 1、小型汽车类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无纸化考试业务; 2、汽车类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3、汽车类驾驶证遗失、损坏补办业务; 4、汽车类驾驶证有效期逾期未满一年的换证业务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5、汽车类驾驶人的年度审验业务; 6、异地驾驶人在非核发地办理审验和年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不用办理转入业务的); 7、互联网面签业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三章/第三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四)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五)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对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